计划总结

宁德市民族中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2022年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2-12-27 发布者:宁德市民族中学 文章来源:原创 阅读 : 1181

宁德市民族中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2022年工作总结


2022年对我们来说,是继续前进的一年、不断成长的一年。

一、  党建引领,规范各项工作

充分认识加强基金会党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坚持党的领导与基金会依法自治相统一,把党的工作融入组织运行和发展过程。在新年伊对新的一年支部工作进行了计划安排。充分发挥了基金会管理层和党组织班子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优势,促进党的建设与业务发展深度融合;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引领作用,确保党组织有效引导和监督基金会依法执业、诚信从业,有效发挥党组织保证政治方向、推动教学发展、团结服务群众、促进教育教学和谐等作用。

作为一个兼合式的党支部,还继续认真贯彻执行宁德市民政局、中共宁德市委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促进市级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若干措施》文件精神根据学校党委的总体工作安排和支部的计划要求,积极引领基金会按宗旨开展好各项工作。

在党支部的领导下,基金会始终以《章程》为依据、宗旨为指导,严格遵循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开展各项有助于学校民族教育教学的活动。在慈善捐赠、奖学助学、奖教助教、教学教研、区域教育、学校硬件、自身发展等方面都开展了许多积极性的工作,被宁德市民政局评为4A等级的社会组织。


二、慈善捐赠,传递社会温暖

2022年我会持续受到校友和社会各界关注:3月,我会收到来自福建省逸仙教育基金会转入的四万四千五百元整,用于福建“民革牵手.一对一春雨助学”的助学金发放;今年是第二年收到2000届高中毕业生雷润波每年五万元的个人捐赠,每月给十位品学兼优的贫困生生活补助,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他们学习中的生活问题;今年,2021年入学家庭困难的优秀高一新生兰佳慧继续接受来自“张永山助学金”和“正荣基金会助学金”的捐赠。“张永山助学金”每月500元,从2021-2022学年度分10个月发放,2022年发放6个月,共计3000元。“正荣助学金”分三年发放,每年10个月,每月1000元,2022年发放计10000元。助学金的发放,助力了兰佳慧同学的日常生活和学习,使她在家庭经济困难的情况下依然能坚持学习取得良好成绩;还接受并发放了1997届高中校友钟良春个人捐赠一万元资助两位困难少数民族学生的高三生活,帮助他们分别考上了兰州大学应用物理学专业和桂林理工大学物流管理专业。

三、奖学助学,培育民族人才

我会依然认真坚持《宁德市民族中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章程》的宗旨,积极履行基金会的职能,努力做好奖学助学的工作,帮助优秀生和贫困生更好的、顺利的完成学业。

根据《章程》第三条和第七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2021级高一上学期“凤凰奖学金”奖励经费计人民币柒万零贰佰元;2021级高一下“凤凰奖学金”奖励经费计人民币伍万柒仟肆佰元整;给予2020级高二上学期“凤凰奖学金”奖励经费计人民币柒万零贰佰元。

根据《宁德市民族中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章程》第三条和第七条第(二)款之规定,依宁德市民族中学《关于2018级优秀生考取“双一流”高校学费资助的付款申请》,给付学校2021级高一优秀生沈浩忠、兰彬彬、雷林生、谢鹏等四位同学2021-2022学年度大学学费共计贰万叁仟捌佰玖拾元和2022-2023学年度大学学费共计贰万捌仟伍佰肆拾元整;依宁德市民族中学《关于2018级毕业生钟春强学费资助的报告》,给付学校2021届钟春强同学2021-2022学年度和2022-2023学年度大学学费共计人民币壹万壹仟柒佰捌拾捌元玖角玖分;依宁德市民族中学《2021届优秀毕业生(2018级)雷樵杰等6人困难资助付款的申请报告》,给付学校2021届优秀毕业生雷樵杰等6人费共计陆万元;宁德市民族中学《2022年秋季高一年级优秀生奖励方案调整的申请报告》给付宁德市民族中学2022级高一优秀生奖励人民币叁拾柒万元整

根据《宁德市民族中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章程》第三条和第七条第(三)款之规定,依宁德市民族中学《给予帮扶对象子女缪雨欣资助的报告》,给予缪雨欣学费资助计人民币陆仟元。

四、奖教助教,助力民族教育

根据《宁德市民族中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章程》第三条和第七条第(二)款以及《宁德市民族中学教学质量奖励方案(2021-2022学年)》之规定,给付2021-2022学年教学过程质量奖合计人民币伍拾玖万玖仟玖佰肆拾叁元整。

根据《宁德市民族中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章程》第三条和第七条第(二)款之规定,以及宁德市民族中学教育发展基金会2021年10月22日一届13次理事会通过的《宁德市民族中学毕业班教育教学成果奖励方案》,给付宁德市民族中学2021届高中和初中毕业班及教育教学管理奖励计人民币壹佰壹拾捌万贰仟壹佰元整。

给予2019级和2020级“珍珠班”班主任分别发放2021-2022年度每月300元的班主任津贴。

给予王丽玉老师重大疾病医疗资助计人民币叁万叁仟叁佰壹拾伍元肆角整。

五、教学教研,创造争先氛围

根据《宁德市民族中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章程》第三条和第七条第(二)款之规定,给付学校2020-2021年度优秀教研组、优秀教研组长奖金计人民币贰万壹仟元和2021-2022年度优秀教研组、优秀教研组长奖金人民币贰万壹仟元整;给付学校2020年宁德市普通高中教师高考试题研究水平测试优秀教师和教研组奖金计人民币壹万伍仟贰佰元。

根据《宁德市民族中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章程》第三条和第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大力支持学校的教研活动,依宁德市民族中学《关于2021-2022学年“青蓝工程”新秀奖和优秀辅导奖奖金申请报告》中提出的新秀奖和优秀辅导奖奖金发放计人民币肆万伍仟元;依宁德市民族中学《关于2021-2022学年“青蓝工程”新秀奖和优秀辅导奖(德育类)奖金申请报告》中提出的新秀奖和优秀辅导奖奖金发放计人民币贰万壹仟肆佰元。

六、学校硬件,搭建更高平台

2022年抗击新冠肺炎依然是我们的重要任务,今年给付宁德市民族中学抗击新冠疫情工作经费支持计肆万陆仟伍佰肆拾捌元。

支持学校制作新校区建设三维短视频项目计贰万陆仟元;支持学校新校区建设过程记录拍摄服务采购项目款(第一期)计伍万贰仟玖佰捌拾元。

支持学校富春校区二楼会议室LED电子屏采购费用计贰拾陆万捌仟陆佰肆拾贰元伍角整。

给予学校富春校区退还学生宿舍床架货物类采购项目的质保金计人民币叁万柒仟贰佰捌拾壹元的经费支持;给予学校富春校区退还男女生宿舍楼修缮工程的质保金计叁万壹仟壹佰柒拾元的经费支持。

七、区域教育,团结共进发展

根据《宁德市民族中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章程》第三条和第七条第(四)款之规定,为充分发挥宁德市“民族中学教育联盟”的作用,给予霞浦县民族中学二万元以支持他们民族教育发展;给予福安师范学校附属小学肆拾捌万元办学项目建设资助款;给予福安市民族实验小学叁拾万元办学项目资助款,助力了闽东民族教育事业发展。

根据《宁德市民族中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章程》第三条和第七条第(二)款之规定,福安市金宏运混凝土有限公司通过我方账户为福安师范学校附属小学定向捐赠人民币肆万元整,以支持他们教育教学事业发展;给付福安市教育工会开展2022年宁德市教职工乒乓球比赛经费资助叁万元。

八、自身发展,加强内功完善

一个组织要加强自身的建设,必须要建立完善好各项制度。今年在基金会原有的规章制度基础上,又继续完善了我会的项目管理工作程序,制定了《项目管理方案实施细则》,并在工作中认真执行,为基金会后期工作更有序更高效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根据宁德市教育局宁教审(2021)5号的内部审计报告精神和基金会组织要求,从2022年4月起,聘请两位专业人员担任本会的会计和出纳;特聘宁德市民族中学韦庭贵为财务负责人,陈蔓莉为财务助理,协助有关财务工作,保证财务工作的安全顺利进行。

今年我会也一如往常的完成了完成财务及专项审计、年检年报和“双随机”检查,针对检查中所反映出的部分问题,我们积极响应、认真分析、及时解决、及时反馈,以高效、严谨的态度促进自身发展,完善各个方面机制。

基金会每年都要接受第三方审计机构两次专业性的审计检查,其中包括财务和工作审计,对审计中反映的问题,我会报以认真、积极的工作态度和理念,更快、更好、更准确的对待和解决,坚持发扬基金会慈善组织的性质。

基金会严格按照省民政厅要求,将本年度各项工作客观真实地进行汇总和总结、并将之发布“慈善中国”网站上,公开接受全社会的监督,一如既往地按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年检年报。

根据宁德市民政局关于实施2022年“慈善手拉手”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从学校师生的实际需求出发,采取资金、物资、智力、服务等多种支持方式,单独或联合开展相关慈善项目或活动,并在每月初就将“慈善手拉手”行动统计表上报。

 

2022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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