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育活动

我省将建立中小学德育工作问责制

发布时间:2010-03-06 作者:admin 发布者:admin 阅读 : 14007

     今年起,我省将建立中小学德育工作问责制。对因不重视、措施不落实、学校和班级管理混乱、师生满意度低或发生恶性案件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责任查究,采取责令整改、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先资格、调整职务、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降职或免职等方式实行问责。

    昨日上午,全省中小学德育工作年度会议在福州召开。会议透露,今年全省要建立起中小学德育工作年报制度、德育工作评估制度、德育工作问责制度、德育工作激励制度、德育工作队伍培养培训制度。其中,对德育评估不合格的学校将实行黄牌警告,并建议上级党委对学校领导进行降职或免职。

    此外,福建省将把德育工作评估结果作为考核领导工作业绩和学校教育工作评奖、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作为干部、教师评优晋级的重要依据,作为评选省、市文明学校的重要依据。同时,全省将每三年开展一次德育先进学校评选表彰活动,并把评为德育先进学校作为参评省、市文明学校的前置条件。

    今年起,福建省把每学期第一个月定为“遵纪守法专题教育月”,将法制教育纳入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每学期在校生接受法制教育不得少于2个学时;各校要配齐法制副校长,定期安排法制宣讲,逐步开展中小学教师的法律知识培训制度,建立起学校、家庭和社会“三位一体”的法制教育网络,重点做好特殊生的转化工作。

    福建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郭绍生在会上要求,要建立起德育工作专职队伍省、市、县、校四级培训机构,将德育工作队伍培训纳入教师全员培训计划,实现培训的经常化,规范化;建立起德育经费保障制度,把德育工作经费列入预算,确保德育工作顺利开展。

    据悉,今年福建省将制定《福建省中小学德育工作评估方案》和《福建省中小学德育工作评估指标》,通过督促检查、分层组织实施评估,督促德育工作薄弱学校加强工作,规范学校德育管理,引导德育工作成效好的学校挖掘特色、创建品牌,进一步提升工作水平,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促进学校德育规范管理、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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