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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生不得带管制刀具进校

发布时间:2010-03-06 作者:admin 发布者:admin 阅读 : 14676

     我省一些中小学校近期频发持械伤人事件,要求各所学校将与学生逐一签订“无管制刀具保证书”。

  省教育厅、福建省公安厅5日联合下发了《关于严密防范涉校涉生暴力犯罪的通知》。通知指出,学校要与学生逐一签订“无管制刀具保证书”,动员携带管制刀具或其他非学习所需刀具进入校园的学生主动交出。

  据悉,近期,福建省一些地方,中小学生频频发生打架斗殴、持械伤人、校外不法青年伤害学生等事件。

  今后,对发现校园周边非法贩卖管制刀具,或非法携带管制刀具进入校园及周边的社会人员,学校将向公安派出所报告,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罚。对携带管制刀具的在校学生,情节轻微的,学校将与家庭配合进行帮教措施;情节较重、屡教不改的,将送公安机关进行处罚。

  通知中还强调,对学校安全事故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或对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要实行问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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