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宁德市民族中学2026年春季收费公告
宁市民校﹝2026﹞9号 签发人:陈锦华
宁德市民族中学2026年春季收费公告
根据《关于对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学杂费的通知》(闽政办[2008]65号)的规定,本校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免除学杂费政策。根据《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贯彻省政府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教财[2016]119号)和《福建省义务教育条例》的规定,本校义务教育阶段2026年春季免收作业本费、课本费和寄宿生的住宿费。
根据《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我省公办普通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费[2018]117号)规定,2026年春季,本校对高中学生收取学费、住宿费和代办费(课本费、簿籍费)。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中小学进校教辅材料管理政策知晓卡》的通知(闽教办基[2025]15号)、《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闽教规[2025]2号)规定,2026年春季,本校代收代办教辅材料费、校服费。
经宁德市物价、财政部门批准和相关文件规定,现将本学期各年级收费项目和标准公告如下:
初中部——免收学费、作业本费、课本费和住宿费,教辅材料费、校服费按实际价款代收。
高中部——1.学费:900元/生/期
2.课本费:高一285元,高二285元
3.簿籍费:15元/生/期
4.住宿费:女生:435元/生/期(栖梧楼)
男生:500元/生/期(同心楼)
男生:285元/生/期(同德楼)
5. 教辅材料费、校服费按实际价款代收。
宁德市民族中学
2026年2月10日
宁德市民族中学党政办公室 2026年2月1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