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总结

宁德市民族中学教育发展基金会2026年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6-01-15 发布者:宁德市民族中学 文章来源:原创 阅读 : 185

以国家教育方针政策为指引,紧密围绕本会2024-2026的三年计划发展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发展民族教育、培养民族人才”题词为指导,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国务院《基金会管理条例》和我会《章程》,支持宁德市民族中学发展建设,扶持学校特色课程、师资培训、教师专业化发展及重大活动,支持开展教书育人和教学改革等其他社会实践活动,奖励优秀教职工和品学兼优的在校学生,资助困难学生完成学业,救助特困教师等,提高宁德市民族中学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培养优秀民族人才,推动民族教育事业的发展,充分发挥基金会的辅助和补充作用,运用“合作共赢”工作机制,推进“专业化”目标建设,推动民族教育事业的发展。

一、进一步增强党建工作

根据宁德市民政局和中共宁德市委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促进市级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若干措施》文件精神,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做好党建和基金会的各项工作,以党建为引领,加强基金会内部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坚持党的领导与社会组织依法自治相统一,把党的工作融入基金会运行和发展过程,使基金会工作在新形势下更有效、扎实的开展。确保党支部有效引导和监督基金会依法执业、诚信从业,有效发挥党支部保证政治方向、推动事业发展、团结服务教学、促进学校和谐的作用。

在各项工作中,政治上要加强党的领导、组织上要完善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兼合式”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依托学校有固定的党组织活动场所,软硬件设施完善的有利条件,积极开展学习讨论和走出去请进来等丰富多彩的活动。体现党的领导、发挥党员的作用。

二、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本年度在自身建设方面要把规章制度落到实处方面下功夫。理事会法人治理结构在完善的基础上不断加强,严格按《章程》规定履行职权;监事会工作要进一步到位;财会人员要根据基金会的财务特点管好家理好财;专职的工作人员要进一步熟悉各项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技能。

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今年用于从事章程规定的公益事业支出,不低于上一年基金余额的 8%;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不超过当年总支出的 10%。

自觉接受审计机关依法对基金会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并将审计结论向理事会、监事会报告。积极配合登记管理机关实施的“双随机”抽查、行政约谈等监管。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会同业务主管单位通过检查、评估等手段,依法监督负责人、资金、活动、信息公开、章程履行等情况,有序规范基金会发展秩序,净化基金会发展环境。

三、继续照章开展活动

始终把“提高宁德市民族中学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培养优秀民族人才,推动民族教育事业的发展。”作为自己的最高目标。继续严格项目管理制度,依照《宁德市民族中学教育发展基金会项目管理方案》的要求,今年本会要执行的项目共有27项,分别是(以收到的时间先后为序):

钟岩梅“星火助学金”,预计资金1.8万;

2025-2026高中部台达珍珠班管理,预计资金0.6万元;

2025-2026学年“青蓝工程”德育师徒结对,预计资金2.08万元;

2025-2026加强班主任、段长队伍建设,预计资金30.94万元;

2025-2026学年“青蓝工程”教学师徒结对,预计资金5.15万元;

加强备课组长队伍建设,预计资金7.85万;

加强教研组长队伍建设,预计资金5.15万;

青年教师发表论文资助资金,预计5万元;

优秀教研组量化考评,预计资金3.57万;

教师暑期研修,预计资金18万;

党日活动,预计资金3万;

高中部新校区宣传片,预计资金10万;

档案数字化整理服务,预计资金20万;

2024-2025教学质量奖,预计资金60万;

2025-2026教学质量奖,预计资金60万;

2025届毕业班教育教学成果奖励,预计资金200万;

2026届毕业班教育教学成果奖励,预计资金200万;

2025-2026学年高中2023级“凤凰”奖学金,预计资金20万;

2025-2026学年高中2024、25级“凤凰”奖学金,预计资金40万;

2026届高考优秀生考上约定重点大学一次性奖励,预计资金15万;

高考优秀生资助学费(22届25-26学年24届25-27学年),预计资金6万;

2026民族教育联盟帮扶共建,预计资金20万;

2025-2026“培优考生群体”培优委托服务,预计资金70万;

富春校区校园民族大道建设,预计资金80万;

满春校区800人报告厅新增电子屏,预计资金25万;

富春校区校园室外电子屏采购项目,预计资金35万;

两校区校园文化建设,预计资金100万。

以上各项目所需资金总计人民币1044.14万元。

四、规范完善财务管理

认真执行本基金会的《资产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进行各项经济往来活动。

人、财、物要具有独立性。财务人员要认真学习研究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的有关规定。做到财务管理规范有序,“期末净资产合计”高于注册资金数额。重大经济事项决策的制定均通过理事会会议讨论通过,在执行过程中也严格按规范要求进行。

财务收支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和《关于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的规定》以及本基金会的《资产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进行,保证了资产的合理使用和科学管理。确保没有违规违纪违法的现象发生,不论在何种、何级别的财务检查中都能合格。每年向理事会报告财务收支情况,及时进行年度审计并向社会公示,自觉接受监督。

五、充分发挥有效作用

要始终以《章程》为依据,宗旨为指导,严格遵循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积极开展各项有助于民族教育教学的活动。根据《慈善法》,进一步探索新时期教育慈善工作方法,依法依规开展慈善活动,使工作思路和措施始终与中央决策保持一致,让慈善事业更好地服务于教育民生。

在各项工作中要十分注重自觉自律,讲究诚信。接受行业监管,主动接受政府、上级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坚决杜绝任何违纪违法和背离社会公德的言行。

全面实行年报制度。按时在年报信息中如实完整填报基本情况、内部制度、财务会计报告、接受监督管理,重点披露人、财、物等重大事项。通过年报制度及时发现自身存在问题并及时整改。突出信息公开重点,主动向理事公开年度工作报告、财务工作报告、以及有必要公开的其他信息。向社会公开登记事项、章程、组织机构、接受捐赠等信息。严格按规定向社会公开公益活动和募集资金的详细使用计划,公益资助项目的申请、评审程序,以及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审计报告等信息。


2026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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