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宁德市民族中学新校区(高中部)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第一阶段报告询价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5-02-24 发布者:宁德市民族中学 文章来源:原创 阅读 : 620

我校将启动宁德市民族中学新校区(高中部)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第一阶段报告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校党委会研究,拟采取询价方式对政府购买服务进行询价比选,通过公开询价的方式择优选定作业单位:

一、项目要求

1. 宁德市民族中学新校区(高中部)地块位于坂中乡湖口村及闽东卫校旧址,面积78188.67平方米。

2.工作内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第一阶段纸质及电子版报告等。

3.项目质量要求:编制成果符合《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必须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递交比选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无相关违法记录。

三、提供的参选资料

1.单位授权委托书(法人参加除外);

2.报价函;

3.营业执照(副本)及资质证明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复印件需盖单位公章,以上文件需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

四、评标办法

最高控制价(包干价): 宁德市民族中学新校区(高中部)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第一阶段服务费5万元内(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控制价,凡是高于最高控制价的均按废标处理)。采用最低价中标办法。具备参选资格的单位现场提交密封完整的服务费书面报价,由业主单位按照评标办法确定第一中标人,若参选单位报价相同,则采取摇号的方式确定第一中标人。

五、比选活动开展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5年2月28日18:00。

2.开标时间:暂定2025 年3月3日20:00。

3.文件递交的地址:福安市坂中乡满春街65号宁德市民族中学新校区(高中部)项目部

(联系人:王元灼   联系电话18959388502 )

 

 宁德市民族中学

2025年2月24日


返回顶部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