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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民族中学2025年春季收费公告
发布时间:2025-02-07
发布者:宁德市民族中学
文章来源: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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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民族中学2025年春季收费公告
宁市民校﹝2025﹞4 号
根据《关于对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学杂费的通知》(闽政办[2008]65号)的规定,本校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免除学杂费政策。根据《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贯彻省政府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教财[2016]119号)和《福建省义务教育条例》的规定,本校义务教育阶段2025年春季免收作业本费、课本费和寄宿生的住宿费。
根据《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我省公办普通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费[2018]117号)规定,2025年春季,本校对高中学生收取学费、代办费和寄宿生住宿费。学生入学代办费严格限定为课本费、簿籍费两项。
经宁德市物价、财政部门批准,并经本校校务会议研究,现将本学期各年级收费项目和标准公告如下:
初中部——免收学费、作业本费、课本费、住宿费
高中部——1.学费:900元/生/期
2.课本费:高一285元,高二285元
3.簿籍费:15元/生/期
4.住宿费:100元/男生/期,150元/女生/期
宁德市民族中学
2025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