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水土保持验收技术服务公告
宁德市民族中学新校区(高中部)建设工程的需要,现公开邀请具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相关资质的公司进行报价,最高限价为17000元。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报价时间:
2024年11月27日8:00至2024年11月29日18:00。
二、报价方式:
宁德市民族中学新校区(高中部)项目总建筑面积77429.55平方米,建安费(主体工程合同价格)27385.7506万元。2023年3月21日开工,2025年4月底完工。
1.宁德市民族中学新校区(高中部)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2.报价依据: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要求以及《福建省水土保持条例》第三章第二十二条规定“水土保持工程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投入使用;水土保持工程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竣工验收,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本项目建设完成后,并在投入使用前应当依法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
3.最低价中标。
三、所需材料:
1.报价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资质证明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以上文件需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
四、入围方式:
报价以报价材料在有效时间内送达宁德市民族中学总务处为准。
五、中标方式:
公开开启,按照报价单位送达的材料,以最低价为中标单位。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老师 0593-6381856
宁德市民族中学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