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建设

宁德市民族中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2020年党建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1-01-21 发布者:宁德市民族中学 文章来源:原创 阅读 : 966

作为一个兼合式的党支部,根据学校党委的总体工作安排和支部的计划要求,我们主要抓好学习和支持学校各项事业发展的工作。

支部分别在1月15日和12月25日召开了支部大会,第一次大会传达学习了全省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培训示范班的内容,进一步了解了党的十九届四中

全会的精神,进一步把握社会组织党务工作的重要性,明确了在我们支部工作中“理论武装是前提,政治立场是关键,践行宗旨是根本,激发活力是保证,服务中心是目的”。第二次大会主要是传达了由宁德市委组织部、宁德市民政局举办的“宁德市社会组织党建专题培训”学习培训的内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组织党建重要论述。突出社会组织基层党建实务和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的主题。学习了兄弟社会组织单位党建工作的经验。

全体党员在自己的岗位上能力地做好本职工作,还积极参加APP的学习强国学习,基金会的常务理事林国清同志到目前为止学习强国的学习总分37438分,位列全校第二;刘子松、丁一理事的总分也在32000以上;监事长林一平也在工作之余积极学习,总分也达到35777。通过自学与集中学习等形式,坚持把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作为党员干部日常学习、经常学习的“必修课”,增强党员“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增强党性修养和法纪意识。

我们将基金会人员思想教育纳入正常教育范畴。及时学习贯彻党和国家重要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引导全体党员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实施素质教育,培养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把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任务落到实处。

认真落实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配合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支持做好学校自媒体的管控,加强正面舆论引导,及时化解风险。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视群众反腐倡廉方面的诉求和干部廉洁自律状况;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进作风转变的成效。配合学校抓好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的落实,做好巡察整改工作。抓好主体责任清单管理。为打造“美丽民中”提供坚强保证。

在党支部的领导下,基金会在本年度开展了许多积极性的工作:

始终以《章程》为依据,宗旨为指导,严格遵循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开展各项有助于学校民族教育教学的活动。

继续对2018年高一入学的61位优秀新生每月给予600~1000不等的生活补助金。每月一千元的15人,计1.5万元;每月六百元的46人,计2.76万元;合计每月4.26万元。该项生活补助金一年发10个月,分三年发放,每年应发42.6万元,三年共127.8万元。今年还继续对2019年高一入学的63位优秀新生发放每月600~1000不等的生活补助。其中,每月一千元的26人,计2.6万元;每月六百元的37人,计2.22万元;合计每月4.82万元。一年发10个月,三年要发放144.6万元。此项举措为家庭困难学生,特别是为来自贫困山区的少数民族学生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他们生活上的后顾之忧。

4月份,根据学校申请,为充分发挥宁德市“民族中学教育联盟”的作用给予了福安民族中学和霞浦民族中学各三万元,以支持他们民族教育教学的发展,助力了闽东民族教育事业。我们还一如既往地为解决福安到我校的支教教师和外聘教师的工作午餐努力,给付了2018年9月至2020年6月的工作午餐款八万多元。

9月根据宁德市民政局“阳光1+1(社会组织+老区村)牵手计划”阶段工作安排到福安市松罗乡南溪村、康厝乡凤洋村实地调研,对接了解科技帮扶和教育帮扶的具体情况,共商牵手计划行动。对少数民族学生入学就读可以享受的相关政策进行解答,指导当地合理开发少数民族文化传承等研学课程,提升当地文化旅游发展水平,促进村貌改变和村财增收。11月我们基金会与福安市穆云乡隆坪村以及福安市溪潭镇洋头村签订了《阳光1+1(社会组织+老区村)牵手行动框架协议书》,积极参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活动。

我们在各项工作中都十分注重自觉自律,讲究诚信。接受行业监管,主动接受政府、上级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10月我们开通了“慈善中国”网上系统账户,在其上填报并发布了我们的信息材料,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没有任何违纪违法和背离社会公德的言行。

 

2021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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