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教育
关于开展“寄宿生规范管理月”活动的几项规定
为了深化创建省级文明学校活动,美化寄宿生生活环境,促进全体寄宿生文明行为习惯的养成,经研究开展“寄宿生规范管理月”活动,具体规定如下:
1、每位寄宿生严格按照生管组的规范要求,自觉整理好宿舍内一切内务,值日生及时做好宿舍内外的卫生,做到宿舍整洁、美观。违者随时调回宿舍补做,并一人次扣文明班级5分。
2、人人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起床,准时出操,按时就寝,熄灯后,不得走出宿舍区。中午和晚上休息期间,严禁在宿舍区内喧闹、打球、弹奏乐器等影响同学睡觉。无故缺操超过三次者,由政教处处理,(视情节通知家长到校,配合教育、处理)。
3、确保宿舍区安全,上课或晚自修期间,宿舍区实行门禁制度,任何人无故不得在宿舍区内,更不得翻墙进出;宿舍门锁统一由室长保管,其他同学不得擅自配锁;寄宿生要妥善管好个人财物,爱护一切公物。
4、学生住宿实行定房定位,不得私自更换;寄宿生外出或回家要办理请假手续,无故外宿者,由政教处查处,(视情节通知家长到校,配合教育、处理)
5、寄宿生严禁在宿舍区内买零吃,不准随地乱丢果皮、纸屑和杂物,不准乱倒水、乱拉小便确保宿舍区公共场所的整洁,违者一人次扣文明班级5分。
6、严禁在宿舍内点蜡烛、私用电器、搞自由灯、抽烟、喝酒等,违者每人次扣文明班级10分,没收违规用品,并给予适当经济处罚。
7、严禁在宿舍内打牌、打麻将,违者按赌博论处,所在班级取消评选文明班级资格,个人给予行政处分及经济处罚(少数民族学生停发助学金)。
8、生管组组织督导队员进行监督、检查,任何同学不得妨碍督导队工作。
本规定从即日起执行,寄宿生如有违规者,将从严处理,予以公布,情节严重者取消住宿资格。希望全体寄宿生自觉遵守,共同营造美好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