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资助

宁德市民族中学2009-2010学年有关收费和助学金政策

发布时间:2009-09-28 作者:admin 发布者:admin 阅读 : 21944

      1、初中部(每年收200人)实行“两免一补”,即免收学杂费,免收课本费,补贴寄宿生生活费(寄宿生1元/生.天,低保家庭学生3元/生.天)。

      2、初中部、高中部少数民族学生享受少数民族学生助学金。初中部生均600元/年,高中部生均1000元/年。

      3、高中部城乡低保家庭学生享受普通高中低保家庭学生助学金,标准1500元/生.年。

      4、高中部根据宁德市物价局宁价费[2005]188号和宁价费[2002]99号文批准,学费800元/生.学期,簿籍费15元/生.学期,课本费按预估数收取,多还少补。

      5、寄宿生寄宿费女生楼150元/生.学期,男生楼100元/生.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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