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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召开教职工大会学习《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行为的若干意见》
发布时间:2013-09-22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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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王神华副校长与全体教职工全文学习了《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行为的若干意见》,并就规范教育教学行为,促进教育教学质量提高,布置了本年度的工作。
一、执行推门听课制度。从教育教学理念、教学计划的制定、备课与教案、课堂氛围的营造、课堂教学节奏的把握、教学组织形式的运用等几个方面加强对课堂情况的检测,要求所有的课堂一律开放,随时接受听课,听课者也应及时反馈听课情况。
二、狠抓常规,落实精细化管理,提高质量。对出勤、课堂规范、命题(月考与半期考)与考试、教案与备课、作业与练习批改、早读课与晚自修下班辅导等一一做出要求。
三、改进教学过程性评价,努力提高评价水平。学校将重新思考考核方案,尽量做到将考核内容量化。
四、加强教研组建设,提高教研水平。对规范教研组活动、课程规划、建设精品化的校本课程、学科竞赛、课题研究等提出详细要求。
五、积极为教师创设职业发展平台,促进教师成长。积极争取教师外出学习取经的机会,推荐教师参加各种技能大赛、论文评选等。
随后教务处副主任郑志壮就2012-2013学年度我校初一、二参加福安市期考统考与高一、二参加宁德市期考统的情况进行分析了并对我校在教学教育过程中存在问题提出自己的思考与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