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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10-03-12 作者:admin 发布者:admin 阅读 : 14152

闽教明电〔2010〕8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高等院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

    2010年3月11日上午11点41分,福州市马尾区琅岐经济开发区金砂乡金砂小学宣传栏混凝土雨盖突然倾覆,造成正在出黑板报的7名学生中5名死亡2名受伤。事故发生后,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立即作出批示,要求福州市委、市政府迅速处置,省委常委、副省长陈桦,副省长、福州市市长苏增添等省市领导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事故处理和抢救工作。目前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2008年,平潭县一学校发生洗浴房屏风墙倒塌事故,造成一名学生死亡后,我厅专门就做好学校建筑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做出部署。去年,在部署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中,我厅再次要求各地对学校各类构筑物进行排查鉴定,但从各地上报的排查鉴定结果看,学校构筑物的安全情况未得到足够重视。这次琅岐金砂小学发生的学生重大伤亡事故,暴露出了一些地方和学校在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方面还存在漏洞和死角,再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为切实吸取“3·11”事故的深刻教训,严防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就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有关问题紧急通知如下:

    一、要立即开展学校安全大排查大整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立即行动起来,组织专门力量,不仅对学校教室、师生宿舍、图书馆、实验室、食堂等主体建筑物,还要对学校围墙(尤其是单体墙和长墙)、厕所、锅炉房、仓库、闲置用房等构筑物以及煤气燃气设施、供电设施、防雷设施等进行全面、认真、细致检查,不留任何死角。对检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登记造册、记录在案,并迅速采取果断措施,明确专人负责、限时整改,凡属D级危房的和存在明显安全隐患的危墙要立即拆除,坚决杜绝因学校建筑及设施存在安全隐患而引发安全事故。

    二、要全面加强师生的安全教育。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省安委会和我厅的一系列有关安全教育的文件精神,切实把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内容之中,作为学校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近期,各地各校要结合实际,充分利用“安全教育日”、“安全教育周”、“安全教育月”和“防灾减灾日”等载体,集中时间对师生进行预防溺水、交通事故、雷电、食物中毒、火灾、拥挤踩踏、建筑施工等安全知识教育。有条件的学校,应聘请当地消防官兵上辅导课,并开展防火逃生演练。教育要注重针对性、力求广泛性、提高实效性,要覆盖到每一个年段、每一个班级、每一名学生。通过教育,使全体师生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进一步明确有关安全规定要求,防止因教育不到位而发生各类安全事故。

    三、要切实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领导要进一步提高对学校安全工作的认识,切实增强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把学校安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按照年度学校安全工作要求,对照学校安全工作目标责任,认真分析本地本校安全工作形势,查找学校安全工作隐患,针对春季、雨季易发学校安全事故的特点,细化学校安全工作措施。各级教育部门要在学校开展安全自查的基础上,组织专门力量,逐校进行拉网式检查。要进一步强化学校安全主体责任和教育部门的指导监管责任,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层层分解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对因责任不落实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出现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福建省教育厅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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