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我校荣获福建省第十一届文明学校称号
发布时间:2012-01-06
作者:admin
发布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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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来临之际,我校再传喜讯。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公布了《关于表彰2009-2011年度省级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决定》(闽委{2011}60号),我校再次蝉联省级文明学校称号。
省级文明学校是省委、省政府联合授予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成效突出、发挥示范作用的学校的综合性最高荣誉称号,体现了一所学校的整体实力和综合竞争力。
自开展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以来,在省市两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校抓住争创省级“文明学校”的契机,紧密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和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解放思想,不断创新,积极落实科学发展观,卓有成效地开展“文明学校”创建工作,在强化班子建设、规范学校管理、优化德育工作、深化教学改革、完善办学条件、建设校园文化和美化育人环境上下足功夫,积极组织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学校办学质量蒸蒸日上,文明之花在校园内处处绽放。学校工作得到了上级领导和社会的一致好评。学校已连续荣获11届的省级文明学校荣誉称号。2009年曾被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授予“福建省文明学校标兵”称号。
我校将以这次表彰为新的起点,再接再厉,不断巩固、发展省级文明学校的创建成果,扎实工作、乘势而上,推动学校各方面工作再创新辉煌。